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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碩士班一年級】學分數達15或18學分之超修異常
【碩士班一年級】學分數達15或18學分之超修異常,依規定申請超修3學分後最高學分數可為15學分,請至校務-care以教師線上簽核選課退選課程,或填寫超修申請書(如附件)送教學業務組,後續請留意出納組第三週於學校首頁公告之學分學時費繳費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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