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設置身心障礙臨時人員職缺,敬請有意願擔任之身心障礙同學提出申請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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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學:
一、 為提供本校身心障礙同學累積工作經驗之機會,讓同學於在學期機即得以累積勞保及勞退年資,本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置數名(全時工時2名或部分工時2名)身心障礙臨時人員職缺(需具身心障礙證明者),提供有意願之身心障礙同學申請。
二、 檢送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擔任臨時人員申請相關表格3份,詳如附件,敬請有意願申請之同學,備妥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於本(111)年4月8日中午12點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(額滿截止),由人事室洽詢校內用人單位後辦理分派及到職作業(媒合成功後至人事室填寫到職表單)。
三、 相關薪資及保險資訊詳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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