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分類清單
首頁 > 飛機系公告
110年在校生專案技能檢定飛機修護職類-術科-檢定日期
注意事項︰



(1) 學術科准考證遺失的同學,請進入下列網址補印學術科准考證



方法一︰在校生檢定補發准考證作業網址:www.wdasec.gov.tw



【限用Chorme 瀏覽器】,點選首頁 > 檢定專區 > 報檢人專區 > 簡章、特定對象補助查詢及報名相關資訊查詢>五、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與在校生檢定補發准考證作業



進入後檢定類別選【3.在校生專案檢定】再依頁面查詢輸入個人資料。



方法二︰點選下列連結



https://eservice.wdasec.gov.tw/www/C660M



其餘步驟同上。



(2) 110年度【學科測試】沒有通過者,仍可參加術科檢定,術科成績通過後,可以保留三年(111、112、113)有效,110年~113年可找有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學校【補考學科】,通過後,可立即取得丙證,若未在113年取得學科成績合格,114年起學科、術科均需重考。



(3) 本次術科考試日期為 110/8/17(上、下午場)、110/8/18(上、下午場)、110/8/19(上午場),共5場。



(4) 如已知當日無法參加考試者,

a.原本110/8/19應試的同學請找同學對調,通知系辦-許先生修改考試。

b.原本110/8/17、110/8/18應試的同學,直接通知系辦-許先生修改考試110/8/19日期

(可修改日期︰ 110/6/22-109/6/25),請來信chhsu@nfu.edu.tw或在【NFU110飛機修護丙檢】LINE 群組提出,對調的同學,請留雙方姓名及電話。



(5) 術科測試時請攜淮考證(註︰與110/04/11筆試時使用同一張淮考證)



(6) 因排定時間不能來考試而想退費同學,請參考退費規則︰依據【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】及簡章【第3頁】【第十點】報名手續與注意要點之(七)載明︰



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規定:「技能檢定報名方式依該年度簡章辦理,報檢人報名後,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退還術料材料、變更報檢職類、級別、梯次或考區。遇有天災、事變或其他重大事故,致不能辦理測試,辦理單位另擇期安排測試,報檢人不願參加測試時,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報檢人遇天災、事變或遭受職業災害,不能參加測試時,得檢具天災、事變證明或經勞工保險局核定給付勞工保險職業傷害(病)給付證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報檢人測試前死亡,其法定繼承人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」。

上述天災包含COVID-19,限檢定當日應檢人於報到時,經量測體溫確認有發燒、持有疫情指揮中心通知確診或居家隔離者通知不得入場應試,可以申請退費。

其餘理由,均不得要求退費。



(7) 英文名字翻譯採用羅馬拚音自動轉檔程式轉換,欲修改者,請在110丙級技術士證

發證前(110年10月1日前)提出修改,並只接受兩個修改條件︰(1) 已取得護照影本 或(2)已取得其他職類技術土證影本,此外不接受任何理由修改名字英文譯音。



修改方式︰請提供【筆試成績單影本+護照影本】 或【筆試成績單影本+其他職類技術士證影本】拿給系辦許先生。



附件內有考試日期與名單



謝謝!!
瀏覽數  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新增到收藏夾
  • 分享
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
請輸入此驗證碼 : 5104
Voice Pl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