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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在校生專案技能檢定日期
注意事項︰

(1) 學術科准考證遺失的同學,請進入下列網址補印學術科准考證

方法一︰在校生檢定補發准考證作業網址:www.wdasec.gov.tw

【限用Chorme 瀏覽器】,點選首頁 > 檢定專區 > 報檢人專區 > 簡章、特定對象補助查詢及報名相關資訊查詢>五、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與在校生檢定補發准考證作業

方法二︰點選下列連結
https://eservice.wdasec.gov.tw/cla/clas/CLAS660M.aspx

(2) 108年度【學科測試】沒有通過者,仍可參加術科檢定,術科成績通過後,可以保
留三年(109、110、111)有效,108年~110年可找有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學校【補考學科】,通過後,可立即取得丙證,若未在111年取得學科成績合格,112年起學科、術科均需重考。

(3) 本次術科考試日期為 108/7/16(上午場、下午場) 、108/7/17 (上午場)、
108/7/18(上午場、下午場),每天分上午場次與下午場次,共5場。

(4) 如已知當日無法參加考試者,請找同學對調,並通知系辦-許先生修改考試日期
(可修改日期︰ 108/5/28-108/5/31)。

(5) 術科測試時請攜淮考證(註︰與108/04/14筆試時使用同一張淮考證)

(6) 因排定時間不能來考試而想退費同學,請參考退費規則︰依據【技術士技能檢定作
業及試場規則】
及簡章【第3頁】【第十點】報名手績與注意要點之(七)載明︰第 十七 條 技能
檢定報名方式依該年度簡章辦理,報檢人報名後,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退還術科材料、變更報檢職類、級別、梯次或考區。

遇有天災、事變或其他重大事故,致不能辦理測試,辦理單位另擇期安排測試,報檢人
不願參加測試時,由主管機關予以退費。

報檢人遇有前項事故或遭受職業災害,不能參加測試時,得向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

報檢人死亡,致不能參加測試時,其法定繼承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

其餘理由,均不得要求退費。

(7) 英文名字翻譯採用羅馬拚音自動轉檔程式轉換,欲修改者,請在108丙級技術士證
發證前提出修改,並只接受兩個修改條件︰(1) 已取得護照影本 或(2)已取得其他職類技術土證,此外不接受任何理由修改名字英文譯音。

修改方式︰請提供【筆試成績單影本+護照影本】 或【筆試成績單影本+其他職類技術
士證影本】拿給系辦許先生。

以下有詳細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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