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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在校生專案技能檢定日期
各位同學:

107年在校生專案技能檢定日期注意事項︰

(1) 107年度學科測試沒有通過者,仍可參加術科檢定,術科成績通過後,可以保留三
年(108、109、110)有效,107年~110年可找有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學校補考學科,通
過後,可立即取得丙證,若未在110年取得學科成績合格,111年起學科、術科均需重
考。

(2) 本次術科考試日期為 107/7/16 、107/7/17 、107/7/18 、107/7/19 、
107/7/20,每天分上午場次與下午場次,共10場。

(3) 如已知當日無法參加考試者,請找同學對調,並通知系辦-許先生修改考試日期
(可修改日期︰ 107/4/16-107/4/18)。

(4) 術科測試時請攜淮考證(註︰與107/04/15筆試時使用同一張淮考證)

(5) 退費規則︰依據【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】及 簡章【第3頁】【第十條】
報名手績與注意要點之(七)載明︰第 十七 條 技能檢定報名方式依該年度簡章辦
理,報檢人報名後,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退還術科材料、變更報檢職類、級別、
梯次或考區。

遇有天災、事變或其他重大事故,致不能辦理測試,辦理單位另擇期安排測試,報檢人
不願參加測試時,由主管機關予以退費。

報檢人遇有前項事故或遭受職業災害,不能參加測試時,得向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

報檢人死亡,致不能參加測試時,其法定繼承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

其餘理由,均不得要求退費。

(6) 英文名字翻譯採用羅馬拚音自動轉檔程式轉換,欲修改者,請在技術士證發證前提
出修改,並只接受兩個修改條件︰(1) 已取得護照影本 或(2)已取得其他職類技術土
證,此外不接受任何理由修改名字英文譯音。

以下有詳細附件
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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