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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學習護照製作證明相關事宜
各位同學:

若學習護照已滿30點的同學可至系辦申請學習護照證明(攜帶學習護照本子),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

以上,謝謝 !!

※備註:若學習護照曾因實習而繳交至系辦,可告知系辦要回學習護照。
※備註:建議由班代收齊統一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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