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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09年在校生專案技能檢定飛機修護職類-術科-檢定日期與名單
注意事項︰

(1) 術科測試時請攜淮考證(註︰與109/04/12筆試時使用同一張淮考證)

(2) 學術科准考證遺失的同學,請進入下列網址補印學術科准考證

方法一︰在校生檢定補發准考證作業網址:www.wdasec.gov.tw

【限用Chorme 瀏覽器】,點選首頁 > 檢定專區 > 報檢人專區 > 簡章、特定對象補助查詢及報名相關資訊查詢>五、即測即評及發證檢定與在校生檢定補發准考證作業

進入後檢定類別選【3.在校生專案檢定】

方法二︰點選下列連結

https://eservice.wdasec.gov.tw/www/C660M

(3) 109年度【學科測試】沒有通過者,仍可參加術科檢定,術科成績通過後,可以保

留三年(110、111、112)有效,109年~112年可找有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學校【補考學科】,通過後,可立即取得丙證,若未在112年取得學科成績合格,113年起學科、術科均需重考。

(4) 本次術科考試日期為 109/8/3、109/8/4、109/8/5、109/8/6 (上午場、下午場)、109/8/7(上午場),共9場。

(5) 如已知當日無法參加考試者,請找同學對調,並通知系辦-許先生修改考試日期

(可修改日期︰ 109/5/13-109/5/20)。

(6) 因排定時間不能來考試而想退費同學,請參考退費規則︰依據【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】

及簡章【第3頁】【第十點】報名手續與注意要點之(七)載明︰

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規定:「技能檢定報名方式依該年度簡章辦理,報檢人報名後,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退還術料材料、變更報檢職類、級別、梯次或考區。遇有天災、事變或其他重大事故,致不能辦理測試,辦理單位另擇期安排測試,報檢人不願參加測試時,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報檢人遇天災、事變或遭受職業災害,不能參加測試時,得檢具天災、事變證明或經勞工保險局核定給付勞工保險職業傷害(病)給付證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報檢人測試前死亡,其法定繼承人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退費。」。

其餘理由,均不得要求退費。


(7) 英文名字翻譯採用羅馬拚音自動轉檔程式轉換,欲修改者,請在109丙級技術士證

發證前(109年9月1日前)提出修改,並只接受兩個修改條件︰(1) 已取得護照影本 或(2)已取得其他職類技術土證影本,此外不接受任何理由修改名字英文譯音。

修改方式︰請提供【筆試成績單影本+護照影本】 或【筆試成績單影本+其他職類技術士證影本】拿給系辦許先生。

附件內有考試日期與名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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