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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證照達人競賽辦理
1、本系依據108年證照達人競賽辦法辦理
2、並依據實習組通知內容(各系可依照系所專業性,針對重點輔導證照給予加權),遴選出前五名獲獎學生。
二、本系依照系所專業性,針對重點輔導證照另給予加權說明如下:
1、 就讀本校期間獲證者方可採認,以技術證照及語言證照為主。
2、 已申請獲獎證照之積分,於第二次申請者證照積分以40%計,於第三次申請者證照積分以10%計。
3、 本系積分比例調整
(1)飛機修護證照乙級積分*3計算、丙級積分*2計算。
(2)工程及電資相關技術證照(除飛機修護證照以外)乙級積分*2計算、丙級積分*1計算。
(3)獲得語言證照甲級積分*1.8計算、乙級積分*1.5計算、丙級積分*1計算。
(4) 其他證照依學校規定。
4、總積分相同時,未曾獲獎者為優先,其次(1)飛機修護(總積分) (2)工程及電資專業證照(總積分) (3)語言證照(總積分) (4)其他證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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