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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02車輛中心菁英培育獎助計畫辦法
各位同學:

車輛中心菁英培育獎助計畫辦法

1.獎助金額:

(一)碩士生:受獎助期間,每名每月新台幣壹萬元整,獎助以 2 年為限。

(二)博士生:受獎助期間,每名每月新台幣貳萬元整,獎助以 5 年為限。

2.獎助名額:本獎助預定 8 名以內,提出申請之碩、博生經審核認定未達遴選標準時,得以從缺處理。

3.獎助資格:

(一)操行成績 80 分(含)以上,且在校期間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

(二)畢業後願意至本中心服務者。

(三)未受領其他負有任職服務義務之獎助者。

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 10 月 13 日止。

4.申請應檢附資料:符合獎助資格者填寫本中心提供之申請表,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後,逕送貴校承辦單位審查是否齊備下列文件。

(一)菁英培育獎助申請表。

(二)碩士生提供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乙份,博士生提供碩士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各乙份。

(三)學生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。

(四)個人資料使用告知事項暨授權同意書。

(五)自傳(含生涯規劃),檔案以 Microsoft Office 相關檔案格式為限。

(六)論文研究計畫書(應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)檔案以 Microsoft Office 相關檔案格式為限。

(七)教授推薦函。

(八)各類技能檢定證件影本、工作經驗證明(未取得者免附)。

(九)資料光碟片,內含「自傳」、「論文研究計畫書」,並於光碟片封面請註明「車輛研究測試中心菁英培育獎助」、「申請人姓名」及「申請系所」等資訊。(請勿壓縮,不便提供原始檔案者,可自行轉成 PDF 檔)。

以下有詳細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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